创伤、肢体矫形技术解决方案的骨科器械生产商

专注于研发小儿骨科 足踝外科 创伤、肢体矫形产品 手术器械
 上海康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欢迎您! 

国家九部委发文,严打6种医疗违法行为

 二维码
文章附图

来源 : 国家卫健委


6月5日,国家卫健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划清行为红线。

74151591484809637

《通知》明确,将坚决打击以下这些行为:

1、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在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整改活动。

对违反医保基金管理要求、违规使用资金等情况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内控措施,积极整改到位。对自查自纠后仍出现问题的医疗机构要严肃追责。

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中,对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机构应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解除医保服务资格。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人员,依规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在严肃追究直接人员责任基础上,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制定医务人员对外交往行为规范

《通知》在部分医务人员存在的利益输送等问题明确态度,要求规范医商合作交往途径。

明确行业学协会、医疗机构与医药相关企业间行为底线,制定医务人员对外交往行为规范。严厉打击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

允许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医商交往行为,建立健全双方交往合作的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3、将“特色”“自创”等技术宣传纳入督查重点

坚决执行依法依规执业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严禁夸大宣传或发布虚假信息,全面排查目前在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点科室运行等情况,尤其是对“特色”“自创”等技术的相关管理规范要作为重中之重。将医疗行为管理纳入卫生健康工作督导重点。

在医疗机构尤其是诊所,含有“特色”“自创”“祖传”等字眼的宣传形式颇多,对于这种现象,国家将加大力度进行清查,涉嫌夸大、虚假宣传信息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4、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启动民营医院管理年专项行动,加大部门间联合执法强度,重点检查和整治“保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精神、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出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

5、全面排查医闹医托、“黑护工”等涉黑涉恶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内优化机构服务与管理,对外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清理涉黑涉恶的医闹医托、“黑护工”及“黑救护车”,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就医环境。

完善安全保卫措施,坚决打击医闹和伤医等侵害医务人员生命健康的行为,维护医务人员尊严和生命安全。

6、坚决惩处医疗“微腐败”

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多种途径,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法行为,根据严重程度给予严厉处置。

各地要集中力量处理一批案例并及时通报公布,运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制度安排,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人员要坚决开除出队伍。

7、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

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对查实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涉案的医药产品经营者给予回扣的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对受到行政处罚的涉事企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

附件:

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任务分工表


在线咨询
 
 
会员登录
登录
我的资料
留言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