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晚间,国家医保局公示《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迎来新进展。
赛柏蓝梳理发现,公告中有728个药品通过了形式审查;此外,目录内需要重新调整医保支付标准、适应症发生重大改变的谈判药品23个也可以申报,即共有751个品种通过形式审查(详细名单见文末)。按要求,这些药品符合《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提出的可以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的七大条件,有望在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中脱颖而出。此外,在这些品种里面符合“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新版基本医保药”要求数量是*多的,高达493个品种 。上述名单公示期为1周,各相关主体或个人如对《名单》有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9月25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国家医保局反馈。
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一重磅公告,也让新一轮医保调整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医保目录调整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20年7-8月)
2、申报阶段(2020年8-9月)
3、专家评审阶段(2020年9-10月)
4、谈判和竞价阶段(2020年10-11月)
5、公布结果阶段(2020年11-12月)
随着申报阶段结束,今年医保目录调整即将进入到关键阶段——专家评审阶段,相信接下来这段时间,除了第三批国家集采落地,医保目录调整也是业界*为关注的重点。
众所周知,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下,目录内的品种是有进也有出的。
国家医保局在今年7月31日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国家医保目录每年调整一次。
此外,《办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原则上《药品目录》不再新增OTC药品。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吴久鸿教授,近日在《世界临床药物》杂志发表的题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动态调整之退出机制思考》的文章分析到, 目录调整过程中,如何从上千个品种中系统科学地筛选出拟调出的药品是件充满挑战的事情。卫生技术评估应用较成熟的国家如澳大利亚和德国,会不定期地选取已纳入报销目录的药品进行再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来确定保留、取消或调整该药品的报销资格。吴教授在文中提到,中国目前尚未设立常态化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如何确定拟调出的药品名单存在可行性困难和耗时较长的问题。从可操作性角度思考,或可重点考虑从以下几个主要影响因素,对临床价值证据缺乏的药品进行评估:②存在易合并用药、不合理用药和有安全风险及基金支付风险的药品;④使用数量和金额高昂与疾病发生和流行病学特征不相匹配的药品等。她提到,要在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可及的前提下对低价值的药品说不。正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的,对于“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可以调出。对于可以调出的药品其经济性将成为医保药品调出目录的重要价值维度。
在这一轮医保目录调整中,哪些品种*终会在专家评审阶段脱颖而出,成功入围2020版国家医保目录,哪些品种又会无缘医保或面临移出医保目录呢?答案即将揭晓,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