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肢体矫形技术解决方案的骨科器械生产商

专注于研发小儿骨科 足踝外科 创伤、肢体矫形产品 手术器械
 上海康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欢迎您! 

刚刚 | 国务院发布重磅医改文件

 二维码
文章附图

来源 : 赛柏蓝(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今日(5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要求各部委以及各级政府机构贯彻执行。

85931653087773469

就上述健康规划,一位不便具名的行业专家对赛柏蓝指出,该规划是《“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阶段性任务划分,后续各部门会参照进一步落地执行。

规划覆盖的内容十分广泛,既包含全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又涉及疾控、医改政策等内容。总的来说,相比于此前的“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更为宏观,包含医药、医保、医疗相关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在规划背景部分还回顾了“十三五”时期的医药改革进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全部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实施;基本药物数量从520种增加到685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形成常态化机制,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平均下降53%......

基于上述政策成效,下一个阶段的医改重点内容如下:

01 医药

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要求,完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质量和疗效评价体系。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机制,推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重点类别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稳步实施医疗器械**标识制度。

推动医药工业创新发展

鼓励新药研发创新和使用,加快临床急需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加快构建药品快速应急研发生产体系,针对新发突发传染病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应急需求,加强对防控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急研发、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

建立国家参考品原料样本和病患信息应急调用机制,完善药品紧急研发攻关机制。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对符合要求的创新药、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和医疗器械、罕见病治疗药品等,加快审评审批。强化对经济实惠的精神疾病药物和长效针剂的研发攻坚。

促进高端医疗装备和健康用品制造生产

优化创新医疗装备注册评审流程。开展原创性技术攻关,推出一批融合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高质量医疗装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基地,打造链条完善、特色鲜明的医疗装备产业集群。完善养老托育等相关用品标准体系,支持前沿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

围绕健康促进、慢病管理、养老服务等需求,重点发展健康管理、智能康复辅助器具、科学健身、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新型健康产品,推动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进入临床试验。推进智能服务机器人发展,实施康复辅助器具、智慧老龄化技术推广应用工程。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未来要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建立以临床疗效为导向的审批制度,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批标准。加快创新药(医疗器械)和临床急需新药(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完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实施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计划,积极推进中药(材)标准国际化进程。全面加强药品监管,形成全品种、全过程的监管链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

国家药监局在《“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中指出,我国现有药品1.8万个品种、15.5万个批准文号;医疗器械一类备案凭证12.4万张,二、三类注册证12.1万张;基本满足临床使用需求。

在此基础上,药监局会进一步加快重点产品审批上市。鼓励新药境内外同步研发申报。将符合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的药物,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等程序加快审批。鼓励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研发上市,对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创新药,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罕见病等疾病的临床急需药品以及儿童用药,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审评审批。

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提到开展中医药活态传承、古籍文献资源保护与利用。提升中医循证能力。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快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研发。加强中药质量保障,建设药材质量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可追溯体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机制。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已经明确要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逐步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中药现代监管体系更加健全。

探索构建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强化循证医学应用,探索发挥真实世界证据的作用,加快完善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制剂等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审评技术要求。同时探索将具有独特炮制方法的中药饮片纳入中药品种保护范围。

此外还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加强中药药效基础、作用机理等基础性科学研究,鼓励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和传统中药研究方法开展中药研发,支持多种方式开展中药新药研制,鼓励中药二次开发。

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明确,完善覆盖全国二级以上医院的合理用药监测系统,逐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测。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其他重点监控药物等为重点,加强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符合规定要求。

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其他重点监控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已经成为全国高等级医疗机构的普遍考核指标。

其中重点监控药品制度由于从国家到各省市以及各级医疗机构可以不断增补品种,对中药注射剂等品类的销售额增长已经产生直接影响,曾经的Top20中药注射剂多下降明显。

2021年9月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宣布新一轮重点监控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以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为主,重点包括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

未来,国家版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更新原则上不短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

02 医疗

提升县域医疗水平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提出,巩固提升基层服务网络。把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统筹推进,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采取派驻、邻村延伸服务、流动巡诊等方式,保障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

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再度强调,加快推动县域综合医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疾病诊疗中的职责分工、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形成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推动三级医院提高疑难危重症和复杂手术占比,缩短平均住院日。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我国在逐步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举办主体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

在畅通异地就医看病报销机制的同时,分级诊疗、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承担不同诊疗职能,建立上下联动的分诊、转诊机制仍是主流趋势。

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促进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增加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供给,发展高危人群健康体检、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等服务。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

鼓励建设互联网医院

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和重点随访患者提供远程监测和远程治疗,推动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医疗联合体运用互联网技术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优化“互联网+”签约服务,全面对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逐步接入更广泛的健康数据,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推动“互联网+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管理”,实现慢性病在线复诊、处方流转、医保结算和药品配送。

03 医保

增加商业健康保险供给

鼓励围绕特需医疗、前沿医疗技术、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应用以及疾病风险评估、疾病预防、中医治未病、运动健身等服务,增加新型健康保险产品供给。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管理式医疗试点,建立健康管理组织,提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医疗服务、长期照护等服务。

在基本签约服务包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探索将商业健康保险作为筹资或合作渠道。进一步完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政策。搭建高水平公立医院及其特需医疗部分与保险机构的对接平台,促进医、险定点合作。加快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托育机构责任险和运营相关保险。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我国在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的有效衔接。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

加大力度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发挥好福建省三明市作为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的作用,加大经验推广力度,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加快推进综合改革。

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病种分值付费,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和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推进按床日付费,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扩大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范围,落实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制度,保障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

根据《“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规定,到2025年,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要达到70%。

DRG和DIP均是改医保支付方式从后付制为预付制,将药品检查等费用由利润中心转变为医院的成本中心,能够规范医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2021年11月26日,在DRG和DIP试点启动实际付费前后,国家医保局出台《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

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探索卫健、医保、药监信息共享

探索建立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监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研究制定数据开放清单,开展政府医疗健康数据授权运营试点。严格规范公民健康信息管理使用,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除提到探索建立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监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外,还提到药品耗材要尽可能通过省级集采平台采购;然后建立省级平台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提升平台间价格、信用评价、供应等数据联通共享水平;*后,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双向联动,*终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集中采购市场,促进药品价格全国联动。

医药产业进入新发展阶段,政策的驱动和牵引作用依然不容忽视。


附:《“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5611653087773566

10321653087774099

59631653087774269

27661653087774442

70561653087774580

90021653087774720

16701653087774859

59351653087775002

49561653087775142

11171653087775288



在线咨询
 
 
会员登录
登录
我的资料
留言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