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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通知!5月10日起,耗材国采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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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附图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个落地省份来了,配套政策成亮点!



01

第四轮国采,正式执行!

就在昨天下午(4月8日 17:03),河南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做好人工晶体等五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执行四大集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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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和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

(二)京津冀联盟超声刀头带量联动采购项目

(三)京津冀联盟腔镜吻合器带量联动采购项目

(四)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项目




其中,第四轮耗材国采赫然在列。这也是****个发布执行通知和明确执行时间的省份!


文件要求,确保2024年5月10日起,我省患者能够以中选价格使用中选产品。也就是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留给省平台、厂家维护数据,留给经销商、厂家、医院签订三方协议。


在此之前便有消息传出,国采运医骨头等产品*快省份有望5月落地执行。河南一纸通知显然正式打响了发令枪!


第四轮国采品种主要为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增材制造技术(即3D打印类)产品为自愿参加。


河南此次也明确了执行的详细范围:

01

人工晶体类相关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人工晶体耗材(不包括硬性人工晶体、有晶体眼人工晶体)、粘弹剂。人工晶体耗材须包含可与其配套使用的推注器。

02

运动医学类相关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带线锚钉、免打结锚钉、固定钉、固定板、修复用缝线、软组织重建物、骨类重建物(不包括应用于颅颌面产品)。


据《通知》,人工晶体类、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首年协议期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以及参与报量的其它各类医疗机构均应按要求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除了执行时间、范围等常规要点,执行省份背后同样蕴藏着重要信息点。



02

集采新风向!

「非中选」范围、支付标准生变


要知道,在去年脊柱国采执行中,河南省可谓起着举足轻重的带头作用其首创提出的执行政策,被山西、湖南等多个省份跟进实施。


因此,此次直接由河南作为**省吹响执行号角,背后的信号值得关注。


那么,河南省的执行文件有何亮点呢?


*明显的便是《通知》提出:非中选产品医保支付要和已经中标的产品对比是否类别相同、功能相近,通俗地讲就是,如果非中选产品不能替代中选产品或是和中选产品作用差不多,那非中选产品的医保支付就是中选产品的*高中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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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的施行意味着,「非中选」这个概念包含了临床在用的集采中选产品之外的同类产品,结合运医、人工晶体国采而言,进入国家集采的31个产品类别只是一个小范围关系,更大的「非中选」产品,还包含了集采落选、以及科技含量较高但未纳入集采的产品,后期在院内使用可能更加受限


对于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当地经销商而言,想要在集采之外将“非中选产品”作为短期“避风港”的权宜之计,似乎将更难实现。影响之大,不言而喻。


再结合此前脊柱国采来看,这一针对非中选产品制定医保支付限制的政策,已连续两年在国采中被施行。国采作为全国耗材集采的风向标,此举背后是否预示着今后集采的大趋势所在?


包括一些地方集采也在陆续跟进:


  • 如23年7月,河南执行人工晶体、心脏起搏器等15类耗材续采结果,规定非中选产品医保支付标准按照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的*高中选价格执行

  • 23年12月,海南执行三明联盟可吸收血管结扎夹等19类耗材集采结果,明确非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平均价设定医保支付标准高限


未来集采风向已经越来越明朗,无论是厂家还是经销商,都需要提前感知行业变化,及时调整集采策略,做好应对。


执行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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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网上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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