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国家卫健委
恭喜全国100家医疗机构光荣上榜,受到国家卫健委表扬!
山西、湖南、广西
完善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工作机制,建立风险分级管理、医师分级负责、风险结果告知等制度,细化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工作标准。
浙江
健全省级孕产妇异地转诊平台,做好孕产妇特别是流动孕产妇的健康管理。
福建
将风险筛查评估和“五色”管理嵌入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实施妊娠全程动态评估及分级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陕西省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创新服务模式,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抓取孕妇档案或门诊病历中的高危因素进行评估分级,自动进行五色分级标识并纳入电子高危管理体系统一管理。
江苏
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建立专案管理、多学科救治、信息报告、供血保障等24项制度。
湖南
出台《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疑难危重孕产妇救治与转诊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细化高危孕产妇管理服务要求。
安徽、河南
明确高危孕产妇接诊医师条件,由专人对妊娠风险分级结果进行专案登记管理。
山东淄博
建立“妊娠风险分级‘红色’孕产妇管理联动机制”,医疗机构发现妊娠风险分级“红色”的孕产妇后在24小时内上报并立即启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动机制。
江西九江
细化专案管理措施,一旦出现高危孕产妇失访,即由医院孕管员在内部交流平台报告失访或未遵嘱产检的孕产妇信息,由建档时户籍所在地县区孕管中心进行进一步追访,必要时入户随访调查,实现专案管理高危孕产妇零失访,随访率和专案管理率均达到100%,结案率≥95%。
吉林白城
每日上报高危孕产妇信息,各级均能及时掌控辖区孕产妇就诊状况、风险评估和管理状态,系统管理率明显提升。
湖北宜昌
搭建村级互助平台,推广村级妇女委员(计生专干)兼任妇幼保健员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村妇幼保健员与村医协作,强化孕产妇健康管理。
贵州
各级财政投入1.5亿元,支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重点医疗设备配备。
上海
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两个专项规划,设立常态化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运行。
浙江
启动新一轮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工程,省财政投入6000万元对26个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设备配备给予补助。
广东
实施县级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项目,支持欠发达地区60家县级妇幼保健院建设。
广西
投入31.84亿元,支持67所县级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建设,为90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急救设备,完善区域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
四川
争取资金14.54亿元,支持84个妇幼保健院和12个综合医院儿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提升;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每年下派202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常驻45个深度贫困县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对口支援,组织省内实力较强的3家妇幼保健机构分别与三州签订帮扶合作协议,加强母婴安全技术指导和帮扶。
河南
实施“369人才工程”培养计划,为全省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各培训产科医师1名,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培训新生儿科医师、新生儿科护理人员各1名。
江西
对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进行评估,一对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组织编写《危重孕产妇救治典型病案汇编》,指导临床救治实践。
北京
举办危重孕产妇抢救模拟展演,坚持一切从实战出发,狠抓岗位培训练兵。
内蒙古
举办全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为获得每个单项**名的选手申报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
重庆
举办母婴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全市助产机构参赛率达85%以上。
安徽
组织编制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演练脚本,确保实战演练效果。
海南
建立“产科重症”和“儿童重症”救治工作平台,安排省级专家轮流值班,在线指导各市县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工作。
云南
投入近2000万元,专项用于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支持边远和贫困山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提前待产服务。
西藏
设立自治区助产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安排全区19个精准扶贫摘帽县的助产人员参加首期培训;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优惠政策,农牧民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在享受农牧区大病统筹基金中住院分娩费用全额报销政策同时,孕产妇及护送者各奖励50元,产妇享受一次性住院分娩生活补助1000元,此外还享受提前10天、每天30元的住院待产补助。
陕西宝鸡、吉林集安
设立贫困孕产妇救治专项救助基金,用于贫困孕产妇的危重症救治,落实政府兜底保障机制。
江苏、陕西
细化完善孕产妇死亡报告相关制度,规范孕产妇死亡通报和死亡核查工作。
贵州
实行“一周一报,一月一分析”,动态掌握全省孕产妇死亡分布,结合产妇分娩信息和高危管理情况,对全省和各市州母婴安全形势进行预判。
山东
开展孕产妇死亡数据多源比对核查和数据共享,将孕产妇死亡情况和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逐一比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上海
建立“即时即评”孕产妇死亡评审模式,推进孕产妇危重症评审。
河北
开展省级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分析管理救治存在的不足,总结抢救成功案例的有效经验。
天津
建立以区为单位的控制孕产妇死亡率的领导责任承诺制,各区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控制孕产妇死亡责任书》。
山西
对发生孕产妇死亡较多的3个地市下发母婴安全督办函,全省各级共开展约谈85次、通报33次。
江苏
印发《关于建立省级母婴安全约谈通报制度的通知》,建立孕产妇死亡定期通报制度,规范约谈通报程序和工作要求。吉林开展母婴安全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省、市、县、乡四级母婴安全保障服务网络;开展母婴安全质量暗访,将暗访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并督促切实整改,先后约谈三个市(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山东
对7个母婴安全呈高发态势的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发告知函,督促整改落实。
贵州
对孕产妇死亡病例数超过3例的县,约谈政府分管领导和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人,并责成该县深入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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