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地发文表示,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部分药品耗材价格问题整改结果的通报》(医保价采函〔2024〕32号)的要求,针对多类药品、耗材的价格进行了调整。2月22日,北京医保局发布《关于组织部分医用耗材产品开展价格整改工作的通知》。本次价格整改涉及39个耗材产品,其中38个产品于2024年2月25日调整挂网限价,1个产品停产取消挂网。具体如下:

2月9日,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耗材挂网价格的通知》,全省医疗卫生机构2月20日零时起执行新采购价格。据梳理,辽宁本次价格调整涉及1087个耗材,其中部分产品从数千元降至数十元。具体如下:

完整见文末2月19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的通知》,自2024年2月20日起执行此次价格调整结果。除了上述三地外,贵州、山西、广西、河南等也于近期发布了关于耗材价格调整的通知,具体产品以及降价情况均附在文末。根据网传文件,国家医保局《关于部分药品耗材价格问题整改结果的通报》中明确指出:请各省医保局、医药采购机构关注整改清单产品挂网价格,及时受理企业纠正虚高价格申请,下调至不高于整改后的挂网价格,不得以当地挂网程序等理由拖延降价进度,不得以撒网替代降价。对于当地挂网价格已低于企业承诺的降价水平,继续从低执行。此外,通知中提到:经约谈,仍有少数药品耗材不符合从轻从宽情形但未降价或整改明显不到位,销售费用率仍大于50%,对此须坚决采取可用措施,进一步督促整改。据新华社报道,近期国家医保局透露,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有关部门移交的部分药品耗材制造成本与售价差异大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针对部分药品在不同省份间存在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问题,组织开展省际间价格协同规范治理。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副司长翁林佳表示,监测价不是对标全国*低价格,而是从现有的交易价格出发,使用统计方法,用中位数、众数等把具有公允性的交易价格找出来。监测价本身是企业自主制定、能够保障供应的价格水平,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对企业来说,是均衡区域间价格,是局部纠偏,不会出现普遍大幅降价情况。医用耗材品种多样,且型号繁杂,管控难度相对较高,各地区间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价格差。国家医保局在《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着眼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地方保护、区分内外资、关联性较小因素加分等影响公平竞争的做法。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多维度治理耗材价格差问题。例如在集采层面,从省级到大型联盟,要求中选产品联动全国*低价几乎成了采购文件中的标配,各地区间的耗材价格差已经明显缩小。出于高效管理需求,医用耗材统一编码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随着标准化建设深入,招采管理系统在价格治理方面的价值也得以显现。
去年,全国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数据质量治理推进会在青海西宁召开。会上指出,要深刻理解招采子系统数据质量治理在药品耗材价格治理中的重要意义,加快形成高质量的药品耗材招采数据。要推动招采子系统全部功能的部署应用,丰富完善数据应用场景。目前,全国多数省份已经启用招采子系统,且大部分已完成对接工作。基于该系统,有关部门能够实时监控和比对各省耗材价格,各地区的信息壁垒开始逐步被打破。
对于药械企业而言,不合理高价是恶性毒药。一旦市场公平被破坏,健康、长期的发展环境也将不复存在。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下,耗材价格中“虚高水分”将再被挤出。随着规则逐步完善,耗材招采、交易、结算等各环节将更加透明,市场竞争也将变得更为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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