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调整耗材挂网条件:这些产品无需提供医院备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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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采器械

7月5日,福建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内通知,决定调整部分品类医用耗材产品挂网条件,自8月起正式执行。

一、将已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普通医用耗材品类纳入福建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范围。

二、属已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品类医用耗材产品(见文末附件,今后根据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情况调整),不再要求提供相关产品在福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内有福建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记录,满足其余申报挂网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新增挂网。

三、其他品类医用耗材产品新增挂网按原规定执行。

福建省产品挂网条件:

一)完成相关资料的申报,并且审核通过。

二)属于共享挂网范围的产品,且 27 位国家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完整有效。

三)企业报价不高于全国*低采购价(无任何历史价格的,不予挂网)。

四)属于福建省在用产品。福建省在用产品的认定标准如下:

2019 年 7 月 1 日后,福建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71 家)在招采子系统进行网上阳光采购,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五)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相关医用耗材、口腔牙冠类医用耗材,请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相关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2〕100 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牙冠类医用耗材专项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4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六)对于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等临床急需产品可申请绿色通道挂网,具体产品范围以有关部门通知为准。

七)必须至少一个片区有对应配送企业。

八)企业需提交挂网申请。根据《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挂网的产品需于招采子系统中提交《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

附:已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品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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